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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ebruary 14 一只死了一百万次的猫 还记得 《一只死了一百万次的猫》吗?
有一只100万年也不死的猫。其实猫死了100万次,又活了100万次。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。有100万个人宠爱过这只猫,有100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哭过。可是猫连一次也没有哭过。 有一回,猫是国王的猫。猫讨厌什么国王。国王爱打仗,总是发动战争。而且,他还把猫用一个漂亮的篮子装起来,带到战场上。有一天,猫被一支飞来的箭射死了。正打着仗,国王却抱着猫哭了起来。国王仗也不打了,回到了王宫,然后,把猫埋到了王宫的院子里。 有一回,猫是水手的猫。猫讨厌什么水手,水手带着猫走遍了全世界的大海,和全世界的码头,有一天,猫从船上掉了下来,因为猫不会游泳,水手赶忙用网子把猫捞起来,可猫还是淹死了,水手抱着湿得像一块抹布一样的猫,大声地哭了起来,然后,把猫埋到遥远的港口的公园的树下。 有一回,猫是马戏团魔术师的猫,猫讨厌什么马戏团。魔术师每天把猫扔到一个箱子里,用锯子锯成两半,接着把完好无损的猫从箱了里取出来,换来一片拍手声。有一回魔术师失手了,魔术师拎着是两半的猫,大声地哭起来,魔术师把猫埋到了马戏场后面。 有一回,猫是小偷的猫。猫讨厌什么小偷,小偷和猫在一起,在漆黑的小镇上,像猫一样的轻轻的转来转去,小偷只偷养狗的人家,趁着狗冲着猫叫的时候,小偷撬开保险箱。一天,猫被狗给咬死了,小偷抱着偷来的钻石和猫,在夜晚的小镇上,一边大声地哭,一边走,然后,回到家里,把猫埋到了小小的院子里。 有一回,猫是一个孤零零的老太太的猫。猫讨厌什么老太太。老太太每天抱着猫从小窗户看着外面,猫整天在老太太的腿上睡大觉。不久,猫老死了,摇摇晃晃的老太太抱着摇摇晃晃的死了的猫,哭了一整天,老太太把猫埋到了院子的树底下。 有一回,猫是一个小女孩的猫。猫讨厌什么小女孩。小女孩有时把猫背在背上了,有时紧紧地抱着猫睡觉,她哭的时候,还会用猫的后背来擦眼泪。有一天,猫被小女孩后背的带子给勒死了。小女孩抱着耷拉着脑袋的猫,哭了一整天。然后,她把猫埋到了院子的树底下。 猫已经不在乎死亡了。 有一回,猫不再是别人的猫了,成了一只野猫。猫头一次变成了自己的猫。猫太喜欢自己了,怎么说呢,漂亮的虎斑猫终于变成了漂亮的野猫。不管是哪一只母猫,都想成为猫的新娘。有的送条大鱼当礼物。有的献上新鲜的老鼠。有的送来了少见的目天鼠。还有的去舔猫那漂亮的虎斑纹。可猫却说:“我可死过一百万次呢,我才不吃这一套!”因为猫比谁都喜欢自己。 只有一只猫连看也不看他一眼,是一只美丽的白猫。猫走过去说:“我可死过一百万次呢!”“噢。”白猫只说了这么一声。猫有点生气了,因为他太喜欢自己了。第二天、第三天,猫都走到白猫的身边。说:“你还一次都没有活完吧。”“噢。”白猫只说了这么一声。 有一天,猫在白猫的面前一连翻了三个跟头,说:“我呀,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呢。”“噢。”白猫只说了这么一声。“我呀,我死过一百万次……”说到一半的时候,猫问白猫,“我可以呆在你身边吗?”“行呀。”白猫说。就这样,他一直呆在了白猫的身边。 白猫生了好多可爱的小猫。猫再也不说“我呀,我死了100万次……”猫比喜欢自己,还要喜欢白猫和小猫们。 小猫们很快就长大了,一个个走掉了。“它们都成了漂亮的野猫啦!”“是啊。”白猫说。然后,它的嗓子眼儿里发出了温柔的“咕噜咕噜”声。白猫已经成了一个老奶奶了。猫对白猫更温柔了,嗓子眼儿里也发出了“咕噜咕噜”声。猫多想和白猫永远地一起生活下去啊。 有一天,白猫静静地躺倒猫的怀里一动也不动了。猫抱着白猫流下了大滴大滴的眼泪,猫头一次哭了。从晚上哭到早上,又从早上哭到晚上,哭哇哭哇,猫哭了有100万次。早上,晚上。一天中午,猫的哭声停止了。猫也静静地一动不动的躺在了白猫身边。猫再也没有起死回生过。活过一百万次的猫。 《临安春雨初霁》《临安春雨初霁》 世味年来薄似纱,谁令骑马客京华。 小楼一夜听春雨,深巷明朝卖杏花。 矮纸斜行闲作草,晴窗细乳戏分茶。 素衣莫起风尘叹,犹及清明可到家。
——仅以此诗怀恋我那些不用上班的自由的幸福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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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是需要仪式感滴
前段有关电影《金刚》的网评很多,其中一篇深得俺心。主旨是男人除了要具备三感:性感、幽默感、责任感,还要向金刚学习仪式感——四面楚歌时,还能郑重其事地和女孩,在帝国大厦上看日落。
仪式感,多么久违了的词汇,在讲究速度效率的现代社会,早长了毛,结了蛛网,生了蠹虫。然而人民就像瘟疫蔓延时,需要鸡肉一样地需要仪式感呀!这个比喻可能不恰当,但人民的确喜欢仪式感这种调调,这不,春节鞭炮解禁后,俺那静谧的小区顿时成了军火库,烟花夜夜卖力地演出,俺自作多情地认为,必是暗恋者为俺燃放吧。然后某年某月某日对俺说——这是我为你做的!这很有仪式感吧!
俺曾经非常赞成“素婚”,简简单单的两人度蜜月,强过被亲朋好友当猴耍。有回参加朋友的婚礼,被尊严、大方、纯洁的基督教婚礼仪式打动了,虽然不是教徒,但“爱是慈恩”的誓言,让人铭记——两个的结合是日光之下了不起的事情。
日常小事,带点仪式感去做,除了净化心灵,还能让身边人分享你的爱心。然过犹不及,或者仪式仅仅只是仪式,与心灵无关,那就演变成罪过呀!《绝望主妇》中的完美主妇,一切都合乎仪式,一切都尽善尽美,但她做的东西,冷冰冰的,拒人于万里之外。难怪她家里人最怕她搞家宴展示幸福。在这里,俺要说一句,幸福展览狂们,是最不值得信任滴!
仪式感是大大需要创新精神滴。如果都是从众行为:情人节送玫瑰花,元宵节吃元宵,中秋节吃月饼,感恩节吃火鸡,那就起不到给记忆宝库做贡献的作用了。回忆时,每年都差不多呀!不过了,要是几十年如一日地做同样的事情,这也成了悖论——反而成了最具仪式感的事,必定感天动地!
俺曾经记得报上有篇小文,这种小文就算在中缝也能被俺嗅到。大标题是:某某中了500万!嘻嘻,钱的金属味道,俺们都不能拒绝。那篇小文中的主人公,每年的同一天,都花同样的钱,买同样号码的券,而且出发点很高尚——为福利事业献点微薄之力。结果,这人果然就中了,而且他也捐了大部分钱,表示自己只要能换一个新的收音机就好!
仪式感是不怕怪滴,但是需要才情滴,把《枕草子》书写到爱人身上,只有书法造诣够强,爱人身材、皮相对得起观众,才可以效仿。曾记得一年圣诞节,目睹两个男人,在酒吧,互相在对方脸上写字,不对,应该是抹黑,因为,他们莫名奇妙就泪流满面,泪水把两人变成了煤矿工人。(sorry,俺亵渎了煤矿工人)在这里,俺又要说一句:行为艺术家们,也是不值得信任滴!
仪式感其实是件质朴阳光的事情,它用来对抗生活中的消极因素,诸如散乱、无序、慵懒、沉沦、沮丧…它也唾手可得,像阳光空气一样,人人平等。譬如饮茶,只要你用心地泡一杯茶,先欣赏袅袅的热气,然后闻香,感受植物的灵魂被热水唤醒,然后看那芽儿舒展它的身姿,赏玩片刻,最后慢慢地喝上一小口。嗯,福至心灵是件简单的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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